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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安全验收评价

栏目:非煤矿矿山安全 发布时间:2022-08-02 浏览量: 2282

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

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地址

灵丘县史庄乡董台村西北1.2km处的冲沟内

项目所属行业

尾矿库

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项目基本情况:

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厂址位于灵丘县史庄乡董台村村东南1km的台地上,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北1.2km处的黄土冲沟内。为山谷型尾矿库。

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为新建项目。2021年5月1日,企业开始进行尾矿库建设,2021年9月1日竣工。

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最终坝顶高程为1070.0m,总坝高为 59.5m,总库容为 43.8×104m3,为四等山谷型尾矿库,防洪标准为洪水重现期为 200 年。

(1)拦挡坝:拦挡坝为碾压均质土坝,拦挡坝坝顶高程为 1024.0m,坝高 13.5m,坝顶宽 4.0m,内、外坡比为1:2.0,外坡高程 1017.0m 设一马道,马道宽2m。拦挡坝外坝坡设有上坝台阶。在拦挡坝上游面设防渗层一道。 防渗层自上到下结构为 500mm 厚粉质黏土,1.5mm 厚 HDPE 光面土工膜一层。拦挡坝上游防渗层与库区防渗层衔接。

(2)尾矿干堆:该库为干排库,选厂产出的尾砂全部脱水,脱水车间产生的干尾砂(含水率≤12%)通过汽车输送至尾矿库内进行堆存。进入库区附近道路外侧设有车挡,车挡用黄土堆筑,高0.6m顶宽0.5m、底宽1m。在运输道路及作业场周围醒目位置设置限速标志。

试运行期间在库尾南侧支沟进行排尾作业(设计的1号区域),自上而下压坡脚堆置方式进行排尾,自下而上逐层堆积碾压,碾压厚度0.5m,压实度88%。堆置作业平台向下游倾斜,坡比为1%。

(3)防渗设施:在尾矿库全库区铺设了土工膜防渗层,沟底防渗层土工膜采用厚度2.0mm的HDPE光面膜,库区山坡防渗层采用厚度2.0mm的HDPE双糙面膜,防渗层高出沟底2-3m。土工膜搭接长度300mm,搭接工艺采用热焊。防渗材料选用 HDPE膜,厚度为 2.0mm。

在集水池下游修建了一道浆砌石截渗墙,墙顶宽0.5m,地面以上高度1.5m,埋深2.5m,墙总高4.0m,外坡比为1:0.4。集水池及截渗墙区域设回水泵,抽取雨水回用。

(4)防洪系统:尾矿库排洪系统由排水井和排水管的方式排洪。在拦挡坝上游修建排水井通过排水管将库区洪水排至库外。

排水井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井,井座高4.1m,内径1.5m,座顶高程为1012.0m,井架顶高程为1024.0m,井架高12m,圈梁外径为2.5m,内径2.1m。

排洪管为钢筋混凝土圆形结构,排洪管坡度为1%,长度为70m。排水管每4m设一沉降缝,缝内采用651型橡胶止水带,并用聚乙烯泡沫板充填缝隙,外部设钢筋混凝土套管。

在排水管出口修建有集水池,收集雨水和少量渗水。集水池为地面挖深而成,由M10浆砌石砌筑而成,内尺寸为:长4m,宽3m,深2m。

(5)安全监测设施:分为人工观测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人工观测设施包括尾矿坝的位移(变形)观测桩和水位观测标尺;在线监测设施监测为视频监控;另外还设置了水质观测井。

(6)辅助设施:值班室、上坝道路、通讯设施、照明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受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山西智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写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溃坝、坝体滑坡、防排洪设施损毁位移、裂缝、坝体变形、车辆伤害。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山西智博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

APJ-(晋)-006

资质有效期

2025年6月8日

项目组组长

尚  鹏

地    质

S011011000110192000222

项目组成员

孙诗茹

安全工程

S011011000110202000293

张  雷

电    气

1100000000303514

蔡肖彪

采    矿

S011013000110193000473

赵海龙

通风与安全

S011041000110203001204

庄志平

机    械

1800000000300087

胡泽胜

水工结构

0800000000202804

技术负责人

魏秀泉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玉泉

报告编制人

贾智鑫 蔡肖彪

报告审核人

贾  伟

评价现场

现场勘验人员

  蔡肖彪  庄志平  胡泽胜  赵海龙

现场勘验时间

2021年11月19日

评价结论

(1)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评价,尾矿库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评价通过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系统的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图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否决项的结论没有不符合,验收检查项全部符合,尾矿库的安全设施齐全,功能安全可靠,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3)通过辨识、分析,致使尾矿库已建成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失效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在运行管理中,不按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尾矿库安全规程》进行排尾、筑坝、运行、管理等,可能造成溃坝、坝体滑坡、防排洪设施损毁等。为防止上述安全风险,针对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应加强尾矿库管理人员和尾矿作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素质的培养,尾矿作业人员在排尾、筑坝、巡坝、防排洪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操作。

综合评价认为:灵丘县豪洋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堆)建设项目程序合法,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其配套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等主要结构参数与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尾矿《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有完备的隐蔽工程记录,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

图像


报告签发

报告签发人

魏秀泉

签发时间

2022年3月15日